堅持公平、公開、公正、透明的原則,擇優從林周縣高校畢業生中錄取符合條件人員。具體招聘工作由縣委政法委組織,縣人社局指導。
招聘計劃及崗位
林周縣綜治分平臺指揮中心擬招聘專職工作人員6名,均在林周縣綜治中心綜治分平臺指揮中心工作。
工作職責
(一)負責林周縣雪亮工程綜治分平臺的日常工作;
(二)對平臺系統中發現的涉及社會治理問題進行登記、分流、上報、匯總;
(三)做好縣委政法委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務。
招聘要求
(一)基本要求
1、熱愛祖國,政治立場堅定,擁護黨的領導,堅決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治邊穩藏方略,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能夠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遵紀守法、品德端正,無違法違紀行為和不良記錄;
3、年齡在21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全日制專科院校以上畢業生,中共黨員優先;
4、具有較強的邏輯思維能力、文字表達能力和學習能力,能夠熟練操作計算機等;
5、愛崗敬業,具有較強的責任感,以及良好的團隊協作和開拓創新精神;
(二)下列人員不予招聘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被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開除、辭退或者解聘的,曾被開除公職、黨(團)籍和學籍的,近三年受記大過、降級、撤職、留用(留黨、留校)察看等處分的;
3、在各級、各類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紀行為的;
4、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5、其他原因不宜從事該項工作的。
招聘程序
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通過公開報名、資格審核、筆試、面試、政審、體檢、公示、辦理入職手續實施。
(一)報名與資格審核
1.報名時間:2021年11月17日—11月19日(上午10:00—13:00,下午15:30—18:00)
2.報名地點:林周縣政法委辦公室(林周縣覺德崗路2號,1510室)
3.報名方式:本次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免收報名費;
4.報名所需材料:所有報考人員須提供林周縣委政法委公開招聘專職工作人員報名表、學信網打印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身份證、學歷證書、相關執業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藍底2寸電子照片。報考者需如實填寫《報名表》相關信息、誠信報考。凡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錄用資格。報名一律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如無身份證需所在轄區派出所出具證明。
5.報名資格審查:11月20日—11月21日,縣委政法委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對未通過審查的,應當說明理由。
6.領取準考證:考生準考證由林周縣委政法委統一制發,并通知領取。
7.聯系人:孟倩倩0891-612213613659509651
(二)筆試(占60%)
通過報名資格初審的人員參加筆試。筆試考務工作由林周縣委政法委統一組織實施。
1.筆試內容:時事政治、文字理解與表達、資料分析、常識判斷、社會工作者相關知識等內容。
2.筆試時間:擬定為2021年11月22日(以具體通知為準)
3.筆試地點:待定
4.劃定合格分數線:由縣委政法委根據考生筆試成績統一劃定最低合格控制分數線。在此基礎上,原則上按職位計劃錄用人數1:2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分別劃定合格分數線,并確定參加面試人員。
(三)面試(占40%)
1.筆試合格人員參加面試。面試工作由縣委政法委具體負責,面試考官一般為3-5人。考官從林周縣紀委(監委)、縣委政法委、縣人社局等部門抽調工作人員擔任;
2.面試以結構化為主。主要測試綜合素質、語言表達能力、組織協調能力,職業技能。
3.面試時間和地點根據情況由縣委政法委統一安排,待定。
(四)政審參照公務員錄用政審規程執行。
(五)體檢
1.考試合格人員參加體檢,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2.參加體檢人員須到指定的醫院進行體檢,由縣委政法委統一負責組織,體檢參照現行《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
3.體檢時間另行安排。
(六)補錄工作因體檢不合格或者其他原因出現的名額空缺按考生總成績由高到低順序依次遞補。
(七)公示和確定招錄對象根據資格審查、筆試、面試、政審、體檢合格等結果,確定擬招錄人員名單,并進行公示,公示期限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確定為招錄對象。
(七)錄用被錄用人員試用期為兩個月。試用期滿后,本人寫出書面總結,由縣委政法委對其進行考核,考核合格的通過縣委政法委審批后,辦理正式聘用手續,并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一年簽一次。
錄用及待遇
(一)任前培訓
因政法系統為紀律部隊,公示無異議后,由縣委政法委統一安排任前培訓,培訓內容包含專業技能、隊列等。
(二)錄用
任前培訓完成后,由林周縣委政法委與聘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一個月,勞動合同一年一簽訂。
(三)待遇
1.聘用專職工作人員的待遇,按照試用期3000元/月/人(一個月),正式期5000元/月/人(含“五險”);
2.專職工作人員聘用經費由縣委政法委納入每年年初預算,并按月進行發放;
離職
雙方簽訂用人協議后,被聘用人員因個人原因申請離職的,應履行以下程序:
1.提前30日向用人單位提出離職申請(試用期需提前3日);
2.林周縣委政法委黨支部研究審批;未履行相應手續自行離職者,按照《勞動合同》內容追究責任。
注意事項
請考生務必預留2個以上聯系電話,并在招考期間保持24小時通訊暢通。林周縣委政法委在體檢、政審和錄用環節將電話告知本人相關事項,如因通訊不暢造成無法聯絡的,后果自負。
相關附件下載:002wkf
原標題:林周縣綜治分平臺指揮中心工作人員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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